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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浏览次数:0

各地市数学会及各主管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数学教育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数学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服务,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调动全省广大数学教育工作者和广大数学教师数学教育研究的积极性,河北省数学会决定组织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以上均为指令性课题)和专项课题(指导性课题)。    
二、申报说明
1.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要以《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度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指南》所提示的原则、方向和领域为基本依据,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关文件及申请表请在河北省数学会网址下载并仔细阅读。
2.申请经费额度:重点课题不超过0.3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0.1万元,青年课题不超过0.05万元。
3.各地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课题的申报工作,加强课题项目的科学论证,确保申报质量。
4.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本次申报课题形式分为地市(集体)申报与学校(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地市(集体)申报:各地市集体组织,集体报送,具体组织方式由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公室与各地市数学会或委托管理单位协商解决。
2)学校(个人)申报:教师个人经所在学校批准后,将课题申报书直接报课题规划办公室。
5.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评审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6.评审时自筹经费课题(A类)与资助经费课题(B类)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申报自筹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7.成果形式限研究报告、专著、论文、课件、光盘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
8.每项课题的申请人(或负责人)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20元,报送课题申报材料时一并交纳。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2014年度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申报人须使用规范的《申请评审书》,不够时可加页。《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评审后,《申请评审书》一概不退,请自留底稿。
2.申报重点课题项目的需提供申请人的重要论文、科技奖励证书、科研计划项目批文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请各单位将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在汇总表(见附件)中注明重点项目落选是否转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落选是否转为指导项目。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月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含电子版)、汇总表及电子表格一并报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公室。    
五、受理申报单位及地址
单  位:河北省数学会数学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邮  编:050024
联 系 人:张  硕   康秋芳   联系电话:(0311)80787226,13393112817  
电子邮箱:keti09@163.com
银行汇款:建行帐号(4367 4201 3040 8405 872)康秋芳    手机:13931994433 (汇后务必发短信)
六、课题申报相关附件下载网址

     数学会网站https://hebms.hebtu.edu.cn  

数学周刊网站 https://hebms.hebtu.edu.cn/a/sxzk/



                                                              河北省数学会

  201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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